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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创建2016年职工创新工作室工作的通知

      燕山工会;各乡镇、街道总工会;各委、局、公司及直属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市总工会“1+15”文件精神,大力推进首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充分调动广大职工投身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鼓励广大职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我区“一区一城”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区总工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16年将继续在全区开展创建职工创新工作室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职工创新工作室的构成

      职工创新工作室是以在技术技能、科学研究、经营管理等方面有专长,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工作经验和创新能力的知名劳模、高技能人才、技术技能领军人物为负责人,围绕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技能人才培养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的专家团队。

      二、职工创新工作室的主要任务

      职工创新工作室的主要任务是:推广普及先进的创新理念、技术和方法,带动行业或专业技术技能素质水平的提高,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技术发展瓶颈,围绕降低成本、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安全生产等主题,组织开展技术攻关、技能培训、管理创新、科学研究、学习交流等活动,结合首都产业振兴规划深入企业一线和社区乡镇,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采取多种方式提供服务,为解决关系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最大限度地影响和带动广大职工提升技术技能水平,培养企业发展所急需的科技、生产、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三、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基本条件

      职工创新工作室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以一名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工作经验和创新能力的知名劳模、技术技能领军人物为负责人,组成专家团队开展工作;

      2.有用于开展创新活动的基本活动场所和设备设施;

      3.具有完整的管理和工作制度、规划目标;

      4.有一定的工作经费,以保障创新活动的正常开展;

      5.每年按照工作计划至少完成1-2项创新成果,带动职工参与创新活动,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

      四、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建立

      2016年在全区重点行业和技术领域,依托全区工会系统开展创建职工创新工作室活动,区总工会、区科委在全区创建职工创新工作室活动中,将评选出10家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以领军人物命名进行挂牌。区总工会、区科委对于申报的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共同进行审核和评选,对表现优秀、效果突出的工作室,将向市总工会推荐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

      每个职工创新工作室的人数应在30人左右,主要应为本市同专业的技术技能人才,基础条件较好的工作室可适当增加团队人数,但不宜超过150人。

      2016年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程序:

      各系统、各单位工会,各乡镇(街道)总工会根据职工创新工作室的标准,填写《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表》(一式两份),统一向区总工会权益部申报;区总工会、区科委将采取评审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认定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并对命名的职工创新工作室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以前被授予区级以上职工创新工作室的不再参加评选。

      申报需要上交的材料包括:

      1.《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表》(一式两份);

      2.所在企业的推荐材料,内容包括该工作室近年来工作内容、科研项目和取得的其他成绩以及该工作室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3.反映该工作室近年来工作内容和成绩的照片3-5张,有条件的可提供相关视频。

      五、职工创新工作室的组织管理

      1.职工创新工作室须每年初向主管部门提交工作计划,并于年底完成工作总结,命名的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须每季度向区总工会提交一次工作总结并积极配合宣传推广活动。

      2.各单位工会组织和技术部门负责职工创新工作室的申报和创建工作,对工作室的申报设立、设备配备、人员安排、资金落实、技术推广、技术协作等工作负责协调,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3.所在单位应当尽力为职工创新工作室创造条件,提供一定的活动经费和必要的办公场所。

      4.各单位工会组织和技术部门对本单位职工创新工作室实行全过程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总结推广职工创新工作室取得的成功经验和科技成果,协调处理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对活动流于形式、没有创新成果的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将予以通报摘牌。

      联系单位:区总工会权益部

      联 系 人:  刘永久 

      联系电话:81389319  13811014629

      附件: 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