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工会,各乡镇总工会,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根据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和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选拔和培养一支高技能人才和技术领军人物,搭建我区职工学习技术和交流技能的平台,提高我区职工的创新能力和技能水平,选拔出一批技艺精湛、具有创新能力的高技能的优秀人才,为我区“一区一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竞赛名称
大赛主题:“比技能、促创新、选人才、助发展”。
大赛的名称:房山区第四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
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在主名称下设立独立名称。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区总工会、区委组织部、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委、区国资委、区工商联合会、区科学技术协会、共青团房山区委员会、区妇联组成竞赛组委会,组织领导本次大赛活动,大赛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权益部。
四、组织实施
(一)房山区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根据我区实际,重点组织两个工种的区级职工职业技能大赛。
汽车驾驶员大赛:北京凯捷风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承办
餐厅服务员大赛:北京功德福餐饮有限公司承办
本次大赛为取证工种,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京劳社技鉴发[2009]55号)和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京职技鉴发[2009]6号、13号)有关文件执行。设初赛和复赛两级竞赛。
1、初赛组委会组成原则
(1)初赛组委会由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各工种承办单位指定部门,组成初赛组委会,结合岗位培训,岗位练兵活动主办初赛。各初赛组委会为每位参赛选手提供不低于4课时的培训,形式不限。
(2)各企业、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的竞赛活动,各承办单位指定部门负责组织区内各单位未组织竞赛或未设立本人所需竞赛工种的人员的竞赛活动。
2、复赛组委会组成原则
(1)复赛由承接各工种的承办单位为竞赛单位,分工种组成复赛组委会举办复赛。
(2)复赛组委会需要承担本竞赛工种初赛赛务指导和竞赛指导工作。
(3)复赛组委会为每位参赛选手提供不低于8课时的培训,形式不限。
(二)各单位应积极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的职工参与大赛活动,同时根据自身特点,自主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大赛。
五、参赛人员
参赛对象为我区范围内的所有从事相关专业工种的从业人员,男:18—60周岁,女:18—50周岁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不受户籍和学历的限制。
六、报名办法
(一)参赛人员由单位统一报名,于8月15日前将报名表报区总工会权益部。
(二)个人参赛人员可直接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
(三)报名起止日期:2013年8月1日—8月15日。
七、竞赛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按照通知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大赛的各项组织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标准,严明纪律,确保大赛赛出水平。
(二)要周密部署、确保安全,保证大赛各项组织工作落到实处。要把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赛场管理。各单位在举办大赛时,要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大赛有序、安全进行。
(三)加强培训, 对报名参赛的选手,按照比赛的要求做好赛前、赛中、赛后的培训工作。
(四)要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发挥组织优势,鼓励和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技能大赛,及时报送比赛信息并深入挖掘比赛选手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广大职工中形成学技术、比技能、重人才的浓厚氛围。
(五)各单位在大赛结束后,应向区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区总工会权益部)提供大赛总结及大赛过程中的影像资料,为参评优秀组织单位提供依据,技能大赛必须于2013年10月20日前完成。
八、激励机制
(一)对于复赛第一至三名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对获第四至十名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优秀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对复赛前10名的选手,大赛组委会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三)对于取证工种,在各级别赛事中取得相应名次且理论考试、实际操作两部分成绩均合格的参赛选手,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认定,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具体奖励办法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京劳社技鉴发[2009]55号)文件执行。
(四)各企业单位应建立“首席员工”制度,将在区级大赛中获得第一名的技术能手聘为首席员工,并落实“首席员工”的政治、经济待遇,努力营造事业留人、价值留人的环境。
(五)对于区级大赛各工种大赛第一名的选手,各单位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优先推荐首都奖章等各项荣誉。
(六)对复赛第一名的选手,区总工会将推荐纳入区委组织部技能人才库。
(七)对于复赛前10名的35岁以下青年选手,由团区委授予房山区“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对于复赛前10名的女选手,由区妇联授予房山区“岗位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八)区总工会将根据各单位的大赛规模和组织实施的结果等情况,评选10个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单位予以奖励,并于12月份统一进行表彰。
联 系 人:张振水 米 梁
联系电话:8138 9319
传 真:8138 9316
中共房山区委组织部 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房 山 区 总 工 会 房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房山区商务委员会 房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共青团房山区委员会 房 山 区妇 女 联 合 会
房山区工商业联合会 房 山 区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2013年8月5日